李汉明同志现任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区政协委员几年来,他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积极参与视察、调研、考察活动,在深入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础上主动建言献策。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有效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和人才优势,为促进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李汉明同志注重带动全院树立审判、执行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在他的主持或参与下,区法院每年都组织召开多次政协委员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2002年6月,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区法院邀请政协委员出谋献策,探讨解决途径办法,收到好的效果。2003年7月,在他的倡导下,区政协对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的《以创新的思维推动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引起了省委领导和省高院的高度重视,对解决基层法院执行难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2005年8月,又通过制定《关于邀请和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的暂行规定》,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够全面了解庭审活动、监督庭审活动,受到了各方好评。
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作为院分管领导,李汉明同志通过严格管理、不断创新、狠抓队伍,使区法院执行工作被省、市法院树为先进标杆,连续几年立功受奖。近年来在全省法院率先作出了落实执行机构的分权配置、实行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向当事人书面告知执行风险、组织执行听证、实施债权凭证制度等重大改革举措。李汉明同志特别注重对重大案件亲自上阵、主动攻坚。在指导办理申请执行余某某非法集资欠款系列案中,由于该案涉及面广、案值较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复杂,李汉明同志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一方面多次通过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委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做好申请人的激化稳控工作;另一方面强调采用一切执行手段,多次带队赴外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使该系列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期间,李汉明同志在抓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注意充分发挥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专门化的优势,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寓教于审,还创造性地要求采取判决书中附加法官寄语的“温馨判决”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连年坚持春节期间带队看望在押的未成年人犯。由于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区法院被评为全国、省、市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了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李汉明同志指导行政审判人员严格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审理了一批新型、疑难、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把协助行政机关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组织和支持行政审判人员主动到区行政执法单位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与区委党校联合设立了“武昌区党政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基地”,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区法院行政庭也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单位。
区政协社会法制委供稿